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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2023年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(补招)

erge1234 2024/3/18 7:56:28 3310 0

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,改善国企人才队伍来源结构,引进一批企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,鄞州区区属国企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工作人员10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和办法
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。
二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;
(二)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,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、任职资格、职业(执业)资格要求;
(三)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、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11月10日(含);
(四)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(五)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招聘岗位、人数、专业、学历学位、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
详见附件
其他要求及说明:
1、政治立场坚定,自觉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合法权益;
2、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无违法犯罪行为;
3、品行端正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;
4、具备良好的沟通、分析、表达和执行能力;
5、专业知识扎实,工作态度认真,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、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与较强的承压能力,善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及方式
1、报名时间:2023年11月10日16:00-2023年11月16日16:00
2、报名方式: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:http://bm.nbohrs.cn/,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“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(补招)”,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,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,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(2022年后拍摄的免冠、正面证件照,jpg格式,照片为30k以内,不大于160×200像素,不小于80×120像素;上传成功后,请点击“报考信息预览”确认照片是否显示;报名截止前,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初审不通过。),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。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,即取消资格。
网上报名咨询电话:(0574)88028370
受理时间:上午9:30至11:30,下午14:00至17:00(节假日除外)
(二)资格初审
1、时间:2023年11月16日16:00-11月17日16:00
2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,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,资格初审不通过。
注:已报考2023年10月20日“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”和2023年10月21日“关于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岗位的公告”的招聘岗位(不包含已核减岗位),且资格初审通过的,不能再报考本次招聘岗位,请悉知。
3、资格初审结果查询
查询时间:2023年11月18日9:00-16:00。
4、资格初审结束后,相应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,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。
(三)资格复审
1、时间: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。
2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(境)外留学回国(境)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、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、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、相关职称、职业(执业)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,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复审材料不齐者,资格复审不通过,取消报考资格,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。
(四)笔试
1、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
时间: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2、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,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址:http://bm.nbohrs.cn/,进入“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(补招)”准考证打印,下载打印准考证。
3、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,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,采用闭卷形式,笔试分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,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。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公布。
4、根据笔试成绩(从高分到低分)按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,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,空缺名额在达到合格分的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(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)。
(五)面试及总成绩公告
1、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,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。
2、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%和面试成绩的60%之和,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: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名单,总成绩将在宁波人才网公布。
(六)体检及考察
1、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、原卫生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2]65号)执行。体检按人社部、国家卫计委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6]140号)政策执行。体检不合格者淘汰。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,视作放弃聘用资格,空缺名额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予以递补。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。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。
2、考察时间另行通知。考察结果分为合格、不合格,不合格者淘汰。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,按照总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递补。
(七)公示、聘用
1、体检和考察结束后,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,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办理。
2、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,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咨询电话:0574-88028370(工作时间开放)
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:见附件(工作时间开放)
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:0574--89292736(工作时间开放)
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
2023年1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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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链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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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ws.nbrc.com.cn/sydw/202311/t20231110_112878.html